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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8-23 12:41:14    点击:

2018年长春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长春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长春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为重点,以推动集成创新为动力机制,以加强党的领导、建立“风清气正、斯文在兹”的队伍为保障,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建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教育中心,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增进春城百姓教育获得感,为长春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科学谋划教育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把学习贯彻维护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统筹优化教育顶层设计。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天津市教委、吉林大学、东北师大深度战略合作。全面落实《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十三五规划进行任务分解,聚焦当年,重点三年,健全完善各专项规划。启动《长春市建设东北亚区域性教育中心发展规划》、《长春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意见》、《长春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及《长春市教育事业发展监测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3.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落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围绕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等决策部署以及省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指导意见,结合长春城市和教育发展实际,找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改革突破口和衔接点,探索形成具有长春教育特色的改革思路、做法和模式。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改革试点试验。 
    二、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力推进素质教育 
    4.构建一体化德育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深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大力推进“诗书礼乐进校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办好“时事新闻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继续开展环境教育,保护生态文明;充分发挥长春市“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辐射作用,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的作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类校外活动场所、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资源,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德育体验、实践锻炼有机融合;深化德育科研工作,引领德育工作科学发展。 
    5. 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继续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持续推动阳光体育进校园;完善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深入落实“百万学子上冰雪”和青少年校园足球行动计划;组织好2018体育中考工作,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大讲堂”和“健康校园”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举办“阳光下成长”中小学生艺术节;继续通过“高雅艺术进校园”、“万名艺术家进校园”、“千童之声”系列艺术大赛等载体,强化美育的育人功能;深化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改革。 
    三、以优质均衡为主题,努力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6.启动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以学生全面、个性发展,学校自主、特色发展,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实施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学校治理能力提升、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发挥区域和学校两个实施主体作用,继续实施行政推进、大学参与、学校实施的U—G—S合作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集成创新、协调发力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变革。 
    7.全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重点项目为主要抓手,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年度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建设,加大督政力度,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实施办法,力争年内新增18所幼儿园,增加学位3000个,不断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深化大学区管理改革,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探索不同发展模式,推动中心城区、外县市区、开发区三大板块各具特色、整体发展,推动区域义务教育向特色、品牌迈进。继续推进温馨村小建设工程,加大创建力度,保证创建质量,扩大创建规模,确保完成建设100所任务。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农小办学水平基本达标,不断扩大优质村小覆盖率。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各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促进学校规范办学。 
    9.继续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发展。以“优质带动、整体发展”改革项目为重点,集优质教育资源优势,打通中省直与市区直、中心城区与外县市的界限,构建多维、立体的发展模式,带动城乡高中整体发展。全面落实教育部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以新高考改革为契机,深入研究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导等重点课题,全面做好高考各项准备工作。探索高中教育教学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完善高中学校良性运转的制度机制,推动高中规范化发展,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继续推进学校特色建设,探索多样化办学模式,为学生成长搭建立交桥。 
    10.全面做好中考改革工作。从2018年秋季起,我市全面推进中考改革工作。依据国家、省考试与招生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我市中考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做好中考改革政策研究解读、宣传、培训工作。以新的考试、招生改革为契机,搭建学生成长的立交桥,实现以考改促教改,撬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目标。 
    11.全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继续完善“1+X”特教发展格局,在办好所有公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加大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的推动力度。年内完成九台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任务。长春新区、净月开发区完成特教班建设任务。依托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建立10个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25个普通中小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积极推动晨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创新发展,为在省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的未成年人提供义务教育服务。 
    12.启动民族教育行动计划。继续推进民族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链式发展格局,加大对民族教育投入,保障小规模民族中小学办学经费需求,加强民族师资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积极开展双语教育改革,探索具有长春特色的双语教学推进模式。做好新疆班工作,做好新一轮新疆阿勒泰地区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四、以构建现代职教体系为目标,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3.优化职业教育布局。落实《长春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若干意见》,促进职业院校高水平发展。加快合隆职教园区建设,打造职业教育“双核发动机”。实施城乡“10+5”对口扶持计划,促进县区职教中心发展。完善中高职衔接教育体系,扩大中高职衔接培养试点招生规模。开展高职高专“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提前单独考试招生。发挥职业院校示范作用,成立区域专业发展联盟。 
    14.改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若干意见》,扎实开展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国家级试点,做好80个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办好11个职业教育集团。推行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打造产教深度融合品牌专业(群)。支持优质职业院校建设示范型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15.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深化“引企入教”改革,完善专业教学标准。推进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支持高职院校“双创”基地建设,扶持学生创业创新项目。完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举办全市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组队参加国赛、省赛。 
    16. 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和新教师、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年培训教师300人左右。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组织骨干校长和优秀教师到对口合作城市交流学习。举办中职教师系列技能竞赛。 
    五、以队伍建设为支撑,有效增强教育人才保障能力 
    17. 着力提升校长队伍素质。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共同举办全员校长培训、分岗培训、农村校长“阳光工程”培训、“影子”培训等各类培训,共享高端培训师资。开展新一轮骨干校(园)长认定工作,通过高端培训打造校(园)长队伍的“领军人才”,在专家型校(园)长的基础上认定长春市杰出校(园)长,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探索开展校长职级制试点。 
    18.实施“长春市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深入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有规划、有步骤实施长春市教育人才延揽计划、素质提升计划、人才交流、管理和支持计划,切实加强长春市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 
    19.深入推进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师道师德师风三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计划》以及《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三年规划》,建立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师德考核,选树宣传师德先进典型,抓好师德管理者培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20.继续实施“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三年计划”。整合教师培训资源,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扎实推进全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项目、“三百”工程建设项目、乡村教师培训项目及各级各类专项培训,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六、以资源优化配置为依托,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21.继续推进《长春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5)》修编工作。统筹我市教育资源配置,破解城镇发展与教育网点建设不匹配的突出问题,形成“9+1”体系,涵盖各个学段各个领域,为教育未来发展提供空间和资源保障。 
    22.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强化对市级教育附加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编制完成市直基本建设三年规划,指导各城区完成本地区基本建设三年规划。加大对城区建设项目督政、督导检查,强化对县市区建设项目实施综合评价。以大项目为重要工作载体,推进市直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市少年宫异地新建项目,启动十六中异地安置的选址工作,对电大、教育学院异地新建工程进行深入论证。推进“十三五”期间职业学校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实,申请国家资金。 
    23.提升中小学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按课程化、信息化和标准化要求,基本普及中小学普通教室“班班通”多媒体装备,加强初中语音室建设,推进中小学具有STEAM和创客教育功能的创客实践室、有ARVR功能的创新实验室建设,建设和完善新课程标准下的小学科学实验室和综合实践活动课装备,在中小学开展开放式图书阅览装备工作,推进中小学无线网络覆盖校园进程。实现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可升降桌椅全覆盖。 
    24.加快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规划和发展。统筹规划全市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形成长春智慧教育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文件。实现长春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完善长春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融通各教育管理系统。开展智慧校园建设试点,为学校师生提供全面智能感知环境和综合信息化的教育服务。推进新高考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开展信息化管理和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初步建立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全力推进网络安全等保定级、整改测评工作。 
    七、以强化依法治理为手段,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25.规范发展民办教育。一手抓规范,一手抓繁荣,按照“一校一案”,分类推进17所义务段“公参民”学校  深化改革工作;推进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改革;完成长春市民办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6.统筹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对外开放文件精神,加强教育外事干部队伍建设,加 大教育对外开放经费投入,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教育交流,缔结国际友好学校,开展国际理解教育,支持教师参与国家汉语国际推广事业,支持和规范外籍教师聘任,选派教师境外培训,开展师生国际交流活动,促进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创建开放校园;鼓励职业院校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27.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统筹财政预算、教育附加、收费资金等各渠道教育资金,保障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正常运转和教育重大项目资金投入。按照财政要求,力争将教育附加一定比例同期列入部门预算,减少追加政府采购计划。梳理、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重点做好全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营养午餐补助工作。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确保教育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内部审计,增强教育经费监管力度。 
    28.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围绕幸福长春、民生计划和省市教育工作要点确定“十个督政项目”,督促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建立市直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开展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推进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年报工作的落实,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督导评估。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将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继续开展国家“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召开长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换届暨第二届长春市督学聘任大会,推动长春市责任督学全覆盖。 
    29.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制防、联防和自防“六防”责任体系建设。抓好民生工程,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安全保卫“三个一”工程。出台进一步推动校园安全治理工作意见。抓好隐患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制定《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指南》;抓好安全队伍建设,对中心校以上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项技能培训;按照《关于深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校车管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非标准校车治理的执法力度,深入研究《长春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30.加强教育法治工作。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实事建设,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素养。 
    31.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出台《长春市教育局关 
于进一步规范从教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每年利用寒暑假继续开展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专项行动,实行一岗双责,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作用,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 
    八、以保障民生为目的,提高百姓教育获得感 
    32.继续实施城区小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深入实施“蓓蕾计划”,探索发挥“蓓蕾计划”的教育功能,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推进机制,着力打造“蓓蕾计划”的升级版。 
    33.做好教育扶贫工作。深入落实教育扶贫各项措施,切实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链。对长春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幼儿)给予生活补助,对就读中职学校的长春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习相关费用。高标准完成孙家炉村精准扶贫工作。发挥“扶贫超市”功能,拟投入600万元,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1500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4.继续推动“全面改薄”工作。以三县市两区的贫困村为主,兼顾其他农村困难地方及留守儿童集中的薄弱学校,通过校舍建设、按标准化要求配备教育教学设施,全面改善我市农村薄弱学校特别是贫困村基本办学条件,缩小校际之间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35.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统筹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解决义务教育资源短板问题。启动6个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建项目,提供8000个公办优质教育学位。逐步解决我市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发挥优质高中联盟与大学区资源辐射作用,统筹全市网络学习资源,持续推动“长春名师云课”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36.强化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发挥职业院校教育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岗位技能、就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推进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建设,服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终身教育。继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社区公益大讲堂”等活动,做强长春全民学习活动品牌。 
    37. 启动我市村小火炉改造工程。启动村小火炉改造工程,按照市级统筹、县区实施的工作原则,利用一年时间,对我市500所村小实施采暖改造工程,彻底解决我市村小火炉供暖效果差、不环保等突出问题。 
    九、以“五型”机关建设为载体,加强系统内党建、行风建设 
    38. 着力筑牢基层党建基础。以“精深实”为目标,依托“党校教育系统分校”“新时代传习所”等重要平台,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适应新时代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教育党工委,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制度机制,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考评,探索具有教育特色的党建工作载体,抓好宣传、统战、老干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9.推进教育系统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运用好执纪问责“第四种形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 努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强化日常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持续开展廉洁校园、廉政机关建设,在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树立正反典型,发挥模范和警示作用,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40.加强机关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落实,实现机关管理程序化、阳光化。加强网上办公平台建设,实现机关办公现代化,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办,不断提高机关执行力。加大年度绩效考评和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力度,围绕加强公务员考核云平台建设,扎实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着力打造“五型机关”,找准着力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塑造“风清气正 斯文在兹”新形象。 
    41. 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稳控工作,杜绝出现越级访、群体访、进京访;完善风险防控预案,抓好矛盾预防和化解,抓好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对稳控和解决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坚持“开门”接访和“下沉式”下访,落实领导接访值班制度,使领导接访形成常态。 
    42.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加强与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畅通长春教育政策、信息宣传渠道,积极做好教育政策解读和教育舆情引导,进一步构建教育大宣传格局,营造良好的教育改革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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